> 一時貪小便宜將農地改做倉庫 稅務稽查上門 高額地價稅跑不掉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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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2023/10/25 一時貪小便宜將農地改做倉庫 稅務稽查上門 高額地價稅跑不掉了

文/記者林耀文


《在課徵田賦的農地上搭建未經核准的建物、
鋪設水泥等未作農業使用,就要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》

老王長年務農,持有三分農地大多種植果樹,
考量年事已高,加上兒子從事建材生意需要倉儲空間,
因此3年前將一分農地搭建鐵皮屋當做倉庫,
順便在前方整地當做停車場,沒想到竟然有稅務人員找上門,
要求老王原本免稅的農地,必須補繳近2年的高額地價稅。

國稅局指出,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,依規定課徵田賦(目前停徵),
但在課徵田賦的農地上搭建未經核准的建物、鋪設水泥等未作農業使用,
就要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。

地方稅務局表示,非都市土地依法編定之農業用地或未規定地價者,
徵收田賦;另都市土地依都市計畫編為農業區、保護區及公共設施保留地,
或有公共設施尚未完竣、依法限制建築、依法不能建築等情事,
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,亦可徵收田賦。

若農友興建農業設施或農舍,必須取得容許使用或使用執照,
才可適用田賦;但如有搭建鐵皮屋、鋪設水泥、放置廢棄物、
庭園造景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,則不符合農地農用原則,應改課地價稅。

稅務專家提醒,老王的農地原作農業使用,課徵田賦,
並於109年在農地上搭建鐵皮屋且鋪設水泥作停車使用,
經稅務局查核後該土地已不符課徵田賦規定,
應自110年起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,並補徵110年至111年地價稅。

但是,原課徵地價稅之農業用地,日後又改為恢復農業使用,
並符合課徵田賦的規定,可向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,
經勘查認定符合農業使用者,自申請當年即可適用田賦;
或有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,
可在當年9月22日前向稅務局申請改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‰課徵地價稅,
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。
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/地產https://estate.ltn.com.tw/article/1832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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